司法赔偿范围的确定:1、取决于国家的法治状况;2、受制于国家的财力状况;3、司法侵权数量的大小。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才可以申请司法赔偿;超过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范围的赔偿申请,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不予受理。
国家赔偿司法赔偿范围的界定
司法赔偿范围,指行使司法职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哪些违法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何种损害,有国家予以赔偿。司法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方面。
(一)刑事赔偿范围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因错误拘留,错误逮捕,再审改判无罪而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以及违法使用武器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依照审判监督;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以上的几种情况是我国刑事赔偿的主要情况,即我国刑事赔偿的范围。
(二)民事、行政诉讼国家赔偿
我国民事、行政诉讼的司法赔偿是本着不能执行回转原则,因此对于错判不予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的损害,国家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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