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证据:医疗费证据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赞等收款凭证和发票、结账单等.均可作为证据,同时耍注意结合提供病历、诊断证明。冈为作为医疗橙权造成的搅害支m的费用与患者原有疾病支出费用有所区别,法院只判决医疗机构赔偿前者,而不判决医疗机构赔偿后者,故患者与医疗机构在法庭质证过程中均应当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说明患者出示的医疗费是否都属于医疗侵权造戒损害的赔偿范围。
误工费证据:误工费证据有两种方式,其为患者有固定收人的,医疗机构与单位出具误工时间、误工损失收入证明:其二为患者没有固定收入。
护理费或陪护费证据: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在诉讼中可以出示的护理费的证据有护理人员的证言、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证明。如需要长期护理,则应当有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汪-明,以确定需护理的时问。
交通费证据:交通赞分为受害人交通费、必要陪护人员交通费和亲属交通费。上述交通赞均应提交票据。其原则能够乘也公交车辆的不考虑出租车费用.以避免给赔偿方造成扩大损失。应
当注意,在法庭上出示交通费证据,需要对每张票据注明时问、起始地点.事由、人数。
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据:住院伙食补助费不需要汪据,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食宿费证据:食宿费证据是指患者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其闺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时,患者与陪护人实际发生的食宿费用,其数额不麻过高.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应票据。
营养费汪据:营养费证据应为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意见,患者在取证时可向萁他医疗机构取证。
残疾生活补助费汪据、残疾赔偿金证据:这是两项赔偿,获得}述赔偿均需要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以证明残疫等级,同时患者或医疗机构为计算上述费用,应当查明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恬费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鉴定机构分别为有资格进行伤残等级评定的鉴定机构和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该如何收集证据
1、争取尽早封存病历
病历应当是病情发展的真实记录,应当是确认医疗单位诊疗措施是否正确、有无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在司法审判中也应当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书证材料。然而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发生医疗纠纷后,由做为一方当事人的医疗单位负责保管病历,且禁止病人和家属查阅,这是一条非常不合理的规定(目前一些医疗单位接受律师查阅)。对此,病人及家属表示极为满,经常怀疑医疗单位篡改病历内容(事实上这种现象确实存在),医疗不单位也经常因此蒙受“不白之冤”。
因此,为体现法律的公正,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建议在怀疑有医疗事故可能时,病人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提出封存病历的要求。尽管病历封存后,病人仍无法看到病历内容,但已基本能保证医疗单位无法篡改病历,使病历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2、及时要求尸检以查明死因
尸检的重要意义在于可为医学技术鉴定和司法裁决提供直接的证据。
3、注意收集证人证言
实践中,病人和医疗单位常常就医疗单位是否实施了或未实施某一行生为发争议。但是,医疗单位往往提出病人的叙述不真实,与病历记载不一致,而根据病历记载,医疗单位是没有过失的。在这种情况下,若病人不能提出其他证据,则其要求或主张难以得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或法院的接受。避免上述情况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便是收集了解事实真相者的证言,即证人证言。因此,当病人和家属怀疑治疗问题且医疗单位有可能予以否认时,则应注意记录当时在场者或了解情况者(如同病房的病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以及联系方法,既可当时进行取证,也可过后再进行调查取证。
4、其他证据的收集
若怀疑病人的不良情况可能是由于输液、输血、注射或服药等所致时,病人及家属可要求立即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进行封存保留,以备进一步检验。但是,这一看似简单的环节往往被慌乱的家属所忽略,等到过后想起时已无法补救。对此,病人及家属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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