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侵犯罪判刑多少年有期徒刑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加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5、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报案有时间限制吗
报案没有时间限制,事情发生后需要及时报案处理,这样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强奸幼女定罪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②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③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1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2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3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4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④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A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B
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⑤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一、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二、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 第五十二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n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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