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变成被告人?
在案件的公诉阶段,被认为是犯罪的人,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前,就是被称之为“犯罪嫌疑人”,因为这一个阶段还处于没有被定罪的阶段,只是认为对这个人有犯罪的怀疑,有“嫌疑”,有证据指向这个人犯罪,但是即使这个阶段证据已经完全充足了,也不能就此就将名称改为罪犯,不经法定程序定罪,不得将对方称之为罪犯。
当检察院向法院正式提起了公诉以后,案件就进入了审判阶段,这个时候就会将当初的“犯罪嫌疑人”改称为“被告人”,接下来由被告人在庭审中进行叙述答辩,案件经过法院的审理之后,会对该人的行为作出一个判决,如果经过法院判决对方无罪,该人就不再是犯罪嫌疑人亦或者是被告人,法院会宣告该人无罪。经过审理后认定该人犯罪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该人就将被称之为罪犯。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进行刑事诉讼的关键人物,刑事诉讼活动进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对他们的行为责任进行追溯,刑事诉讼活动可以说是围绕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的。最简单的名称区分方法就是根据他们所处的阶段,同时也能根据对他们的称呼推知案件进行到哪一个阶段了。
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刑事诉讼阶段是称之为“被告人”,而不是“被告”,这一字之差,就是不同的诉讼法了,在民事诉讼中我们经常会谈论的是原告、被告,而没有说原告人、被告人的。在刑事诉讼阶段没有原告人的说法,只有公诉人和被害人,被告诉的人就是被告人。而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是原告和被告。在诉讼中,名称也是需要区分清楚的。
二、法院批捕被告人是否需要收监
法院批捕人一般被羁押在看守所,只有判决以后才能将有罪的罪犯收监。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不需要收监,而且司法机关也没有权利将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直接押到监狱当中去服刑,因为批捕犯罪嫌疑人不代表着其就一定是有罪的,有些争议性较大的刑事案件,在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仍然做出了不起诉的这种决定,收监是针对罪犯的。
三、被告人在刑事诉讼审判阶段将会受到什么处理?
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判决宣告后,如被告人和检察院不提出上诉或抗诉,则该判决在10日后生效并交付执行。被告人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10日内以口头或书状形式提出上诉。检察院不服判决可以提起抗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名称是根据所处的刑事诉讼阶段区分的,区分也是为了更好地体现法律法律对于人权的保障,体现刑事阶段的独特性。
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变成被告人,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有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完毕之后将案件移送给检察机关,而检察机关决定对此进行起诉,在诉讼过程当中,犯罪嫌疑人就被称呼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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