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法律途径及操作指南
时间:2023-09-13 02:31:36 34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法律途径及操作指南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法律途径及操作指南如下:

1.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申请;

2.申请后提交相关材料;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收集材料后上报政府相关部门;

4.审批通过后,领取新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二、宅基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到期的处理是可以办理续期的,当事人需要到政府部门续期。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下建造、保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身份性的特点,同时,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进行配置。其取得方宅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三、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审批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和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3.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审查。

4.审查通过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5.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6.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

7.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验收意见表。

8.通过验收的农户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不动产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n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全文9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法律途径及操作指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法律途径及操作指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