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48小时实际上是传唤的意思。拘留24小时、48小时,这种情况不是拘留,实际是传唤。传唤是司法机关在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时,让当事人到指定地方接受询问的一种方式。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拘留48小时是严重的吗?要刑事拘留
拘留超过48小时并不严重。但是若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超过48小时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三日至三十七日,但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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