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法》的规定,贪污罪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财产的行为,而侵占罪是指对遗失、埋藏、保管财产进行侵占,拒不归还的行不,所以贪污罪是属于职务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职务犯罪表现形式
(一)渎职侵权犯罪主要表现
1、不正确履职放纵违法犯罪;
2、违法、越权处理公务;
3、执法监管监察不作为;
4、以罚款代管、代刑;
5、野蛮执法;
6、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
7、违法违规发放相关证照;
8、贿选、骗选、破坏选举等。对渎职侵权犯罪认识上的存在钱只要自己不揣腰包就没有问题、渎职侵权犯罪最多就是工作失误、平庸不是错自己什么也不干就不会犯罪等认识上的误区,导致重视不够,易发生渎职侵权问题。
(二)贿赂犯罪主要表现
1、权力资本化,包括入干股,少投资多收益等;
2、权力期权化,事先约定,离职后收钱。
3、自己用权,家人、亲友收钱;
4、办事后收取感谢费;
5、赌博时接受行贿人出资垫底钱。
贿赂犯罪已经成为职务犯罪中最突出的类型,犯罪的表现形式也是在不断变化。
贪污罪主体有哪些人
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应依照《刑法》第93条确定,具体包括如下四类人: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以及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共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全文8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