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后继承房产有哪些费用
在进行房产继承过户操作时,会产生一系列相关的费用,其中包括了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产估价费用以及不动产过户所需的相关手续费等几个大项:
首先,必须支付的是继承权公证费用;而继承权公证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则以继承人所继承的房产评估报价为基础,收费比例为该评估报价金额的2%,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元人民币。
其次,还需额外承担的是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此项费用将根据房产价值的高低差异,采取差额定律累进制方式来计算不动产的总价(单位:万元)和相应的收费比率‰
(1)当财产价值在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时,按其价值的5‰收取;
(2)财产价值在101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时,按其价值的2.5‰收费;
(3)财产价值在1001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时,按其价值的1.5‰收费;
(4)财产价值在2001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时,按其价值的0.8‰收费;
(5)财产价值在5001万元至8000万元之间时,按其价值的0.4‰收费;
(6)财产价值在8001万元至10000万元之间时,按其价值的0.2‰收费;
(7)财产价值超过10000万元时,按其价值的0.1‰收费。
再者,还需要支付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这项费用主要由房屋的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以及5元的印花税组成。
此外,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条件并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话,那么继承房产将无需缴纳契税;但是,对于非法定继承人和通过遗嘱承受土地房屋产权的人来说,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缴纳1.5%的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夫妻双方一方私自卖房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出售属于两人共有所有的房地产。
若有一方未经过另一半的许可就将处于婚姻关系中共同拥有的房地产进行出售,只要第三者以合理价格进行购买,支付了公正的交易价款且已经完成了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手续,那么他所购置的房产就是合法有效的,并由此获得了这处地产的所有权。
然而,对于这一处置行为,另一半有权提出异议和追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后继承房产有哪些费用”,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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