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母亲与子女的户口皆留驻在母亲的祖籍地,那么只需携带新生儿的出生证明,并经所属户主进行审核办理,便可成功登记,同样地,母亲亦可选择将孩子的户籍落在其父亲所在的家庭或地址。
依据我国相关的户口登记法规,户口登记工作须以户作为基本单位进行,即在同一个住址内居住的家庭成员可以视为一户单位,其中承担主要管理职责的人员被确定为主管人;而对于那些独立居住的人士,他们自己就构成了一户,本人担任户主。
此外,居住于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各类机构以及公共宿舍的家庭成员,可以选择共同设立一个户口或者各自设立户口。
在此过程中,户主负有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户口注册申请的责任。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全文4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