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费的相关规定如下: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父母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意味着违反法律,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抚养费的变更是怎么样的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不支付抚养费的后果有哪些
由于支付抚养费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因此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如果不支付抚养费,那么未成年子女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索要抚养费的诉求。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之后,如支付人仍拒绝支付,人民法院可依当事人申请对应当支付抚养费的被告进行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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