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快讯今天上午,本网法律顾问、绍兴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xx荣在北京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作为绍兴市律师协会的会长,大公所主任,李xx荣近年来运用娴熟的专业知识使省内多起疑难案件起死回生,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业绩显著,多次获浙江省十佳律师,全国建筑领域百名优秀律师称号。昨天他作为我市的唯一代表,参加全国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荣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个人简介
李xx荣,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和高级合伙人,一级律师。多年来担任多项社会公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共浙江省律师党委委员;浙江省律协纪律与惩戒委员会主任;浙江省律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绍兴市律师协会会长;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绍兴市越城区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员;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擅长办理建筑房地产、民商事法律纠纷及非诉讼法律事务、1997年被评为绍兴市十佳中青年律师,1998年被评为绍兴市和浙江省十佳律师,2000年被评为绍兴市十大优秀青年,绍兴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2004年被评为全国首届优秀仲裁员,2006年被评为首届全国建设领域百名优秀专业律师,2007年被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授予绍兴市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其所在的大公律师事务所于1998年被浙江省司法厅授予浙江省文明律师事务所和浙江省人民满意的法律服务单位称号。1999年被绍兴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绍兴市文明单位称号,同年被浙江省司法厅授予集体二等功。2006年被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
在执业期间累计办结案件1700多件,累计涉及争议标的逾10亿元。承办了多起绍兴市、浙江省及全国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如1998年代理的原告诸暨市建筑工程公司与被告绍兴市供销合作总社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1999年代理的申请人绍兴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与被申请人绍兴市天然羽绒总公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案、2000年1月代理的原告绍兴县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与被告浙江江南游乐城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特别是2000年1月代理的原告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中鼎世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利星凯悦大酒店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涉及标的7165万元,此案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写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03年第二卷收录,具有范例意义,在律师界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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