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不交了两个月,还可以提取吗?
时间:2023-07-04 08:03:08 43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能,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间,不同城市的具体政策存在差异,一般要求缴纳满一年,具体可直接咨询当地公积金缴存部门。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异地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一、异地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1、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异地提取,具体如下:

(1)准备原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2)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携带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3)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领取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

(4)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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