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起诉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起诉状,写明法律规定的基本信息等;书面的借款合同;借据(欠条)、收条;银行转款证明;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录音证据、证人证言;有担保的担保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等。
一、债务人请求确认债权之诉的
债务人起诉债权人,这是确权之诉,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确定与债权人之间的具体债务数额。
1、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写起诉状。
2、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和有关证据。
3、等候审理。一般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等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不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债务人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债务人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债务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4、提供债权人侵权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二、欠钱不还有借条怎么上诉
欠钱不还可以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进行追讨。如果有借条,同时有转账记录能够证明借款关系成立的,可以向欠钱的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首先需要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欠款事实以及诉讼请求;其次将欠条、转账记录、银行回执等证据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并提交,法院经审查后会予以立案。
三、借条的十五万怎么写
1、应写明“借条”,不是“欠条”、“收条”。借条是借款的凭证,证明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而收条是指接收人在收到财物时开具的证明,是收到财务这一事实的凭证,一般在债务人清偿欠条或借条后,由债权人书写,证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终结了。在司法实践中,欠条远比借条复杂,往往背后有交易的过程。因此,借款时应该写借条,而不宜写成欠条,以省去日后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更不能写成收条,造成借款有去无回。
2、借条中要列明当事人。借条应当写明出借人、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千万不能草率就写“李总”、“老三”等用词。
3、借条中要写明借款金额,有约定利率的也应当写明。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是口头约定,而没有明确写入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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