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受理中心窗口、“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物流快递、信函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收件工作人员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及形式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收件凭证》。
2、受理。受理工作人员依据受理条件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申请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申请决定书》。
3、审核和决定。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依据审批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当场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4、制证与送达。发证窗口在作出决定之后2小时内,将决定文书和证件送达申请人(或根据申请人要求通过物流快递等方式送达)。
二、上海护士执业首次注册的办理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上海市护士执业注册培训合格证明表》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4、《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专业)或成绩合格证明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身份证明材料
8、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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