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一、社保卡的发卡地和办的地不一样有影响吗
社保卡归属地和参保地不是同一个城市是有影响的,因为我国还未实现社保全国联网,社保卡不能全国通用,因此应该及时办理社保转移。社会保障卡有地域限制,到另一个城市就业后,需要把社保转移到新城市,办理新的社会保障卡,社保未能实现全国联网、手续转移接续不畅,不仅影响投保积极性,反过来也成为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办理社保转移的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二、社保局转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1)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跨省社保转移1、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3、办理流程: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参保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
三、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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