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内家暴的,一般认为属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不利因素。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原则上是按照有利于孩子抚养的角度出发,若是男方的家暴行为被认定为抚养孩子的不利因素,则一般法院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但是还需要结合其他因素综合考虑判。
离婚三年还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三年一般不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已经三年,已经不具备争取抚养权的基础。离婚时会确定抚养权的归属,未处理完毕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不会下达判决,登记机构也不会办理离婚登记。离婚三年后,若对方不再适合抚养孩子的,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不是争取抚养权。变更抚养权有条件限制,条件能否发生,非人为能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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