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6个月算判刑,拘役其实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同时也是属于人身刑当中的。而拘役在处罚强度和期限上面其实都是比有期徒刑轻的,对于被判拘役的罪犯,只要同时满足条件,则适用缓刑的可能性将会很大。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需要明确的是,拘役与有期徒刑是两种不同的司法判罚形式,在执行司法判决的形式上也有非常不同的地方。一般来说,拘役只涉及到行政治安处罚,犯罪嫌疑人可以按照相关行政治安处罚的规定,在指定的地点接受思想改造,涉及到劳动工作的,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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