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具体量刑标准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与客体:本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收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后果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主要客体为国家血液和血液制品管理制度,次要客体为公共卫生。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非法供应血液判多少年?
《刑法》规定的不是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而是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犯本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的行为。
三、中国对于采集血液罪的判决是什么?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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