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谋犯罪的概念说明
时间:2023-07-06 21:23:42 9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

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

共同犯罪概念的辩正

首先,笔者想澄清对共同犯罪概念理解上的模糊认识。对何谓共同犯罪,存在着两种不同层次的理解与含义;一种是指客观的、事实描述形态的共同犯罪行为,它属于事实判断、程序性审判范畴。另一种指符合某种刑法构成要件的具体犯罪,属于价值判断、实质性审判范畴。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在评价两个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行为时,往往使用的是事实评判方法,将共同犯罪理解成一般意义上的客观行为而不是犯罪构成要件意义上的刑事法律行为。这类似于共同犯罪理论中的行为共同说所主张的共同行为。因此在对共同犯罪问题进行阐述之前,我们有必要区分这两种不同内涵的共同犯罪概念。刑法理论上对身份与共同犯罪关系的认识分歧颇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有些人混淆了这两种概念,按照某种思维定式,想当然地把不具有刑法评判意义的共同犯罪行为,推定为具体的、有犯罪构成意义的共同XX犯罪。如对有职务人员参与的盗窃行为,许多学者都以职务人员的行为为基准,把整个共同犯罪的性质定为职务犯罪,直接称之为共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这是非常武断的作法。

实际上,作为犯罪的主体,身份人员与无身份人员对共同犯罪行为性质都有影响力,并不存在着身份人员拥有优先决定权问题。共同犯罪性质如何,关键还是看各共犯人的共同故意与共同行为符合何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如一案例,甲为普通公民,乙为现役军人,甲与乙二人在战时一并实施了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的行为。两人都有扰乱军心的故意,也实施了造谣惑众的行为,所以构成共同犯罪,但构成什么性质的共同犯罪?是战时扰乱军心罪还是战时造谣惑众罪(前者的主体为一般公民,后者限于军人)?是否能因为有军人这一特殊主体的出现而简单地认定为共同战时造谣惑众罪?显然,这必须具体案情具体分析方能得出正确的答案,下文将对此进行详细阐述。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新时间:2024-01-11 14:15:12
查看职务犯罪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职务犯罪 最新知识
针对共谋犯罪的概念说明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共谋犯罪的概念说明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