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虹口区消保委接到家住本市聚丰园路的姚女士反映,2008年10月,她在四川北路一美容院花了近4000元购买美容卡,店方宣传有祛斑效果,几次美容后发现并无效果,且美容后眼睛发痒,向对方提出退款却迟迟未得到回复。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即刻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姚女士反映,她是在就医返家途中听对方人员劝说才去体验的,对方当时称有韩国进口的化妆品,可以祛斑。第一次她花了400元,在消费了几次后,对方让她购买年卡,可以享受很低的折扣,在对方的强烈推荐下,姚女士答应购卡。可没想到随后的服务质量却直线下降,并且当发现眼睛过敏向美容师提出时,对方竟然不理不睬,一气之下她提出退卡。对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美容院一位姓李的店长,予以认可,但是对于消费者反映的驱斑无效的观点,她表示也许是消费者不了解美容的过程所致。
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工作人员邀请双方当事人到消保委进行调解。经过一番沟通,最后美容院负责人承诺,对于之前在服务中存在的不足,会及时进行整改,并会安排经验丰富的美容师为姚女士提供服务,姚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一件原本完全可以避免的纠纷由于商家服务意识的薄弱,却造成了一件久拖未决的投诉,这与现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似乎有些背离。希望以后商家以此为鉴,使类似的消费投诉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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