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流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流程如下:
1.项目用地单位向国土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2.国土部门接收预审申请资料,符合规定的受理。
3.国土部门规划司、会审司局一同对用地预审资料进行审查,并报部审批。
4.批准通过后,内向申请人发送审批结果。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材料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应实填写建项目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适用建设用地、补充耕地初步以及征地补偿费用等等。
2.项目建议批准文件或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3.土地测量报告,要请具有资质的中介上门测量机构,需用地单位在报告上盖章,并注明清楚位置与面积。
4.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需补充相当的耕地,并及时签订耕地协议。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如果位置在灾害防治规划范围内的,需提交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7.单独选址建设项目,要提供国土资源局矿管股,并且出具有无压覆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比方说相关标准和相关规划等等。
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需要多久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的时间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国土资源局在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另外,不同的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承诺时限。例如,某些地方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省级项目)或2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情况说明(本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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