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婚姻关系并不能由单方意愿或自动解除,唯有遵守法定程序,申请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婚姻关系方可正式终结。
若遇诉讼离婚的情形,人民法院将以夫妻之间以感情确已破裂为判离依据。
另外,若选择通过协议方式离婚,那么配偶双方必须签署一份书面离婚协议书并且亲身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离婚登记事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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