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出现可撤销的情形,如欺诈、胁迫等,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在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等情形时,可以解除。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则需要继续协商。
一、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撤销的情形有:
1、欺诈和胁迫是不真实的,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需要当事人提交证据证明;
2、撤销可撤销合同后,产生与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果。受害人可以根据真实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合同;
3、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4、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意味着受害人可以根据自身利益申请撤销,也可以维护合同的效力。
二、允许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允许解除合同的条件有:
1、当事人协商一致;
2、出现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情形;
3、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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