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车辆报废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
二、镇江报废车辆的地方在哪里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镇江市丹徒区坛七路8号
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镇江市丹徒区
丹阳市交巡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镇江市丹阳市
交巡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镇江市丹徒区金润大道卯岗子村东(近智慧大道)
丹阳市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镇江市丹阳市黄金塘东路
句容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镇江市句容市宁杭南路附近
丹徒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镇江市丹徒区兴园路附近
句容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镇江市句容市石狮路和华阳北路交叉口
丹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镇江市丹阳市镇丹公路附近
三、相关法律法规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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