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东城工商分局通报了一起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消费者王女士今年6月22日看到都市怡人坊美容院刊登的美容广告后来到这家美容院东直门分店做瘦身美容。交了27540元美容费后,当天在左右两支胳膊上各注射一针瘦身针,注射后,王女士的臂膀逐渐开始红肿,胳膊活动困难,继而化脓,夜晚疼得不能入睡。王女士先后到北京中医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等医院就诊治疗,经北京中医医院对其胳膊肿块中的分泌物进行细菌培养,结果为金黄色葡萄球菌。
王女士与该美容院多次交涉,协商解决,该美容院也曾经带王女士去医院进行治疗,但拒绝支付医疗费用。王女士的身体和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投诉到东城区消费者协会。由于该美容院的经营范围只是除医疗美容外的美容,其擅自从事具有医疗美容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强制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造成人身伤害,该美容院在消协调解中没有诚意,为了维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东城消协支持消费者到东城区法院起诉。法院将于近日开庭。
王女士的代理人、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的周思宇律师表示,经过和王女士协商,已经向东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赔偿各种损失共6万余元。东城法院已于9月23日立案受理。
消协提醒,当前美容市场经营混乱,美容前没有告知适应症、禁忌症、风险和注意事项等,没有签订合同、不开发票等,给消费者投诉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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