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儋州的陈女士向儋州市人民法院起诉,2年前,为躲避丈夫在外欠下的数十万元债务,她和丈夫假离婚。
据陈女士介绍,她今年39岁,现居住在儋州那大镇。24岁时她进入娘家开始做收废旧破烂生意,在此过程中,结识了小4岁的广东雷州籍男子黄某,两人随后结婚并生下3个孩子。婚后,陈女士与丈夫继承了娘家的事业。做生意难免向外贷款借钱,夫妻俩曾于2009年及2011年等,先后向外借贷了59万元。
2012年9月,因丈夫在外借贷30万元债务牵扯到整个家庭。为免追债影响家庭生活,她与丈夫办理了假离婚手续。陈女士称,假离婚后,双方一直住在一起,直到今年6月,她从外面回到家,看到丈夫带了一个女人来住,她与丈夫因此吵架并打架,并把丈夫赶出了家门。
而丈夫拿着假离婚协议书对外宣称,他们双方早已离婚,他要与另一个女人结婚。陈女士无奈于今年7月向儋州市人民法院起诉,控诉丈夫把假离婚当真,她要向丈夫索要家庭财产分割,要求丈夫给她80万元。而陈女士的丈夫于9月向儋州市人民法院递交《民事答辩状》,称双方是自愿离婚,要求法院驳回陈女士所有请求。法院还未就此事做最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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