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是会产生很多债权债务的,而公司要对债务进行清偿,公司如果转让的,就需要通知债权人和债务人。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转让后被吸收合并的,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
一、企业兼并的债务负担怎么去解决呢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公告通知债权人。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合并后,合并的各方公司的股东,取得经合并而存续或另立的公司的股东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了进一步的细化。
具体规定,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公告通知债权人。
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的形式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的形式:合同承受,即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和企业合并,即企业通过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后,原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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