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犯罪的法律认定基准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首先,该种犯罪的主体通常为普通公民或法人等任何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即可;
其次,其行为所针对的对象为在诸如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等严重犯罪活动中的违法所得及由此衍生的收益;
再次,此类犯罪侵犯的是由多个不同层面构成的复杂客体;
最后,其主观心理状态必须是明知故犯的故意心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全文4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