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如果起诉方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会判决驳回。但如果起诉方在被驳回的6个月后,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您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
一、离婚一方起诉另一方不同意不离能离吗
离婚并非一定要双方同意才能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都是依照《民法典》规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的。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不取决于一方同意与否。
一般确认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话,法院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破裂,那么等6个月后再来起诉离婚,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你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
二、2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2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应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感情破裂证据.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一般情况下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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