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小型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企业无法搬迁的建筑物和地上附属物拆迁的补偿;2、企业停产停业的补偿,也可酌情包括企业预期经营的损失;3、包括企业搬迁的费用、物资的运输费和包装费用等;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5、对企业因为拆迁造成解聘员工的安置费用。具体的补偿金额和奖励费用根据济宁的经济水平和双方协商为准。
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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