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只要符合独立核算的条件,应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经营所在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税时,分公司和总公司应分别适用所在经营地的适用税率。
一、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签合同,且无需授权。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包括法人依法设立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经济组织,并在其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它可以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亦无须总公司授权。
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率
一般来说,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率是: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率百分之五,一般是以销售收入计税。城建税税率百分之七,一般是以营业税计税,乡百分之一、镇百分之五、县城以上城市百分之七。教育附加税率百分之三,通常也是以营业税计税。印花税税率百分之零点零五,通常是以销售收入计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第八条: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三、股权转让的税费有哪些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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