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代通知金需扣税么?如何缴纳?
代通知金是否要缴纳个税?如何缴?首先确定代通知的性质,是工资还是经济补偿的范畴。然后,根据不同的性质确定个税的缴纳方法。本人觉得代通知金应该是经济补偿的的范畴。因为它是替代一个月的提前通知而支付的,不具有提供劳动给付报酬的工资的特点,更具补偿的性质。而且也只有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才会支付。对劳动者而言,也是再次求职期间的生活保障费用。因此,应属于经济补偿的范畴。经济补偿金要不要缴纳个税呢?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和《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规定,要缴纳税。但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采取按月均分的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以下情况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1、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企业安排的其他工作。
2、无法胜任工作,经过企业培训或换岗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
3、企业工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执行的时候,也未能改变劳动合同签订协议离职。
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情势变更,企业应该向员工提前一个月告知离职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另外,代通知金,为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
代通知金的出现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代通知金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们的合法权益,是企业对劳动者的的保障,更是法律对劳动者们的保证。把代通知金归于工资中,更体现了这一点。了解代通知金相应法规,是劳动者自己对自己负责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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