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钦州退役士兵异地安置办理流程
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办理,当场办结。
二、钦州退役士兵异地安置办理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任意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意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三、钦州退役士兵异地安置办理地点
钦州市钦北区金华路6号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605室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钦州市民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服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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