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结婚证补办需要到民政局进行补办。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一、结婚证补办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结婚证补办需要的资料有:
1、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2、2寸的两人合照3张;
3、结婚证丢失证明;
4、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证明;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二、结婚证丢了可以在哪里补办
结婚证丢了去民政局补办。需要携带双方的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三、30年结婚证丢了如何补办
30年结婚证丢了的补办:双方当事人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并按要求填写相关的申请书和证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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