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是: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认定是: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穿针引线、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处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什么是引诱容留卖淫罪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构成要件包括:本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他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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