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需要的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果继承人死亡,也需要其死亡证明;3、被继承人的财产证明;4、被继承人的遗嘱;5、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携带放弃继承权的证明;6、其他需要的相关资料。如果继承人失踪多年,下落不明,还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的裁定书。
房产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三、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税率按当地的建委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全文4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