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需要备案吗?
时间:2023-03-06 16:10:24 2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屋租赁合同是需要进行备案。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一、房屋在派出所备案是什么意思

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例如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中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也应该备案。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一)商品房预售的登记备案制度可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避免和预防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在很大程度上起着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的作用。但该制度本身并不是一种物权登记,它使购房者取得了对尚未实际存在即尚在建的商品房的具有物权性质的期待权,而且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只赋予了商品房预售登记行政上的意义,却未赋予其法律强制上的意义。如果将登记备案的行政义务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民事法律效力捆绑在一起,显然是不符合民法理论及相关法律规定的。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只作为一种行政意义上的义务,并非合同的生效要件,其所登记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在传统民法中,登记制度是针对不动产的物权归属和变动而设计的,而预售的商品房是在建设中的期房,在买卖时还未建好,也不可能和现房那样成立完整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或其他物权,更谈不上因物权的变动问题而产生对期房产权的登记。

二、民法典中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未备案的租赁合同只要是依法成立的,都是有效的。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不能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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