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怎么开口向借款人要借条?
向他人借钱,应当写一份借条,表示借贷关系的建立,等还清欠款后,要回借条并当场销毁。借条中应当包括借款人和出借人姓名、借款数额、利息、借款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后面需要借款人签字。为增加效力,签字的同时可以按手印。
一个完整的借条,应当载明以下内容:借款人、被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借款或欠款原因、有无利息以及利息计算标准。
在书写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弄清借款人的真实姓名(以身份证、户口簿登记的为准),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收入、财产等个人情况,让借款人在借条或欠条右下角亲自署上真名。
2、最好能约定好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
3、借条必须能清楚记述借贷的原因,欠条要记述欠款原因。内容表达不清,或数目不清,产生纠纷时,借款人又不认可的,诉讼风险就会很高。关于借款和欠款数目,最好先用大写中文数字书写,然后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一次,二者的数额要一致。
二、哪些情况下借条是无效的?
1、借款用途不合法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债权人明知对方将借款用于一般违法行为,法律将不会保护债权人利益,如果明知对方用于犯罪行为,债权人还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或其他罪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2、超过诉讼时效
债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抗辩权,如果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
3、借贷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债务人基于胁迫、欺诈等情形出具向债权人出具借条,证实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违背了民法公平、平等、自愿原则,该债权利益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支持。
日常借贷往来中,借条、欠条和借贷合同都是能证实借贷关系的凭据,借条一定要写全面,确保借条具备法律效力。在一份完整借条里面,借款金额、利息标准、借款期限、借款用途、借款人和出借人信息不可或缺,另外,还应当加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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