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了,租赁合同不到期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承租人依然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居住。此外,如果出租人在卖房子前没有通知承租人,侵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房屋租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检查出租人的财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询问租金内容、水、电、暖、气、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结清水、电、暖、气等费用;
4、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
5、约定是否可以转租。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出租房东有哪些责任
房屋出租房东的责任如下: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4、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三、租房没到期被房东提前租给别人怎么处理
如果出租人没有理由在到期前提前租给别人,出租人将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人在到期前提前租给别人的,出租人应提前通知承租人并给予合理的搬迁期限,并与承租人协商提前收回租赁房屋。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给予赔偿。具体赔偿以租赁合同为准。因此,为了避免出租人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因提前收回租赁房屋而发生纠纷,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自行或请律师帮助明确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租赁房屋的免责条款和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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