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公民有遗产继承权吗
外国人是可以继承我国境内的遗产,但外国人继承我国境内的遗产需要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是我国法律针对案件作出的又一项准据法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外国人继承在我国境内的遗产,被继承人不管是不是中国人,如果他的居所地也在我国境内的话,应当适用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被继承人虽是中国公民,但生前不在我国境内居住,他在我国境内的动产,就不能适用我国的法律,而应当适用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国的法律,只有其中的不动产,才适用我国的法律。这一规定,与我国公民继承不在我国境内的遗产和继承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的规定是对等的,也是按照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作出的准据法规定。这样做,既维护了我国的主权,又维护了外国公民在我国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尊重国际惯例的体现。
二、公民死后个人遗产属于什么
公民死后个人遗产如果没有指定继承人,那么就是属于法定继承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三、遗产继承分割遗产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3、物尽其用的原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贯彻这一精神。如:对房屋要照顾缺房的继承人;对生产工具要照顾生产需要的继承人;对图书资料要照顾从事有关业务的继承人,等等。这样才能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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