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久之内应该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十日内应该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应在10日内作出。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
二、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需要什么资料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三、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有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n(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n(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n(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n(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n(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n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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