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网上办事大厅五华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电子申请材料采用pdf/jpg/doc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4M;文件应原件彩色扫描,内容清晰、完整,以单个文件命名,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6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作出决定。决定人员在审查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给予注销。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网上办事大厅五华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电子申请材料采用pdf/jpg/doc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4M;文件应原件彩色扫描,内容清晰、完整,以单个文件命名,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6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作出决定。决定人员在审查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给予注销。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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