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针对洗钱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在立法层面上进行了明确区分,将该罪名适用于不同身份的行为人,即自然人和单位主体。就自然人犯罪者而言,将被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从中衍生出的所有收益,同时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罚,并且还需额外缴纳洗钱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之间的罚金。而对于单位犯罪者来说,则需要接受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对单位本身判处相应的罚金,同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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