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3-03-13 09:00:38 30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男女双方所达成的离婚协议是真实的、自愿的,他们签订离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作了适当的分配和处理,并且双方没有争议。

一、离婚可以女方自愿给男方赔偿吗

离婚男方不用给女方补偿,除非是男方自愿,没有法定过错无需赔偿的。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主要条件包括:(一)主体要件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二)离婚合意要件。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三)其他要件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二、怎么快速法律离婚

协议离婚的要求是:主体要件是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合意要件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其他要件是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如果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三、女方提出离婚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女方提出离婚的,书写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男女双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码;

2、男女双方是自愿离婚的,没有任何的胁迫和欺诈;

3、子女未成年的,双方应当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4、共同债务无法全部清偿的,应当达成清偿协议;

5、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必须对共同财产进行协议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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