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法律效力无效。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不需要履行,但当事人因过错无效,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效或者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无效合同的情况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并不是只要签订了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有些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才能生效,当出现欺诈等情形时就不会发生法律效力,当然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知道这是欺诈还签订,则就不属于欺诈而是当事人自愿的行为,这样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全文6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