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去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关键看当事人想不想离婚。如果当事人也是想要离婚,认为夫妻并无再一起生活的可能,那么当事人可以在答辩状中表示同意离婚,并就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不同意离婚的话,建议当事人收集夫妻间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的证据或者劝妻子撤诉。
一、不同意离婚怎么答辩
当事人不同意离婚的,应该这样答辩:首先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然后应在答辩状中写明自己的个人基本信息,并写明自己的主张即不同意法院判决离婚。之后当事人要写明二人目前的婚姻情况,并且向法院列举夫妻二人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如果当事人对起诉状的内容不认可的,也可以一并在答辩状中进行反驳。
二、夫妻感情不和可以申请离婚吗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申请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离婚需要在哪里办理呢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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