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误工费赔偿标准,首先我们需要区分有固定收入与无固定收入的情况:
1.如果劳动者有固定收入,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他所面临的误工费计算方式为:误工费=误工收入(单位:天/月/年)误工时间(天)。
2.如果劳动者没有固定收入,那么他的误工费则将根据以下算式计算得出: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3.然而,如果劳动者没有固定收入却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时,应如何计算误工费?此时,他可以参照相同或相近行业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来评估。如此一来,误工费的实际评估金额就等于: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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