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了别人车胎的气,其行为只是道德问题,不涉嫌违法或者犯罪。但是,如果是用工具捅破别人的车胎,其行为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几条的规定,涉嫌故意损毁财物,依法要追究治安行政责任。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换轮胎吗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换轮胎。
可以要求换轮胎的原由如下:
1、可以提出。法律支持修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2、可以请求交警调解。调解无强制性。包括任何一方可以拒绝调解,不履行调解结果。
3、可以起诉。诉前需专业机构鉴定。保险公司不是专业鉴定机构。有鉴定书轮胎不可使用的。法院会支持更换。
4、法律并无规定谁垫付。只能商量。如果垫付的话,注意保留证据,比如签收。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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