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不舍得孩子的,可以向法院出示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只要可以证明自己能给孩子更好的教育资源、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或者是证明孩子愿意和自己一起生活,跟自己生活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法院经审查发现证据属实的,可以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这一方。
想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想离婚找不到人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
1、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到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的另一半消失不视见满两年,当事人想要离婚,可以先到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另-半宣告失踪,人民法院作出另-半宣告失踪的公告,公告期一般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可就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作出单方判决。
2、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发出公告。
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离婚,由法院对消失的另一半发出公告,公告期满后,法院也可以单方面做出缺席判決。
3、想向法院提出宣告下落不明配偶失踪需要满足的条件
(1)宣告失踪的条件公民离开其住所下落不明。
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信的状况。
公民下落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期限。
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公民音信消失之次日起算。
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不落不明的,应当从战争结束之日的次日起算。
(2)宣告失踪的程序
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债权人、合伙人等其他与被申请宣告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宣告失踪。
人民法院定理宣告失踪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财产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
公告期间为6个月,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失踪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终结审理的裁定。
如果判决宣告为失踪人,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通常情形下,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一方并不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
但若是一方声称自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更多的履行了抚养孩子的义务,且可以拿出相应的证据,也可以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向另一方提出获得补偿金的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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