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
时间:2023-06-02 16:30:46 3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中罪的”明知“,应当包括知道和应当知道两个方面。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规定:”认定窝赃、销赃罪的“明知”,不能仅凭被告人的口供,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予以分析。只要证明被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就可以认定。“据此,应当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的”明知“,包括知道和应当知道两个方面。

2、关于知道。被告人知道为犯罪所得,即对于被告人来说,犯罪所得的性质是显而易见的,但不必知道赃物系通过何种犯罪所得。请注意,被告人知道是犯罪所得后作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应当是在本罪的实行行为结束之后做出的,如果和本罪犯罪分子事前通谋,事后由其对犯罪所得的赃物进行掩饰、隐瞒,那么被告人和本罪的犯罪分子构成共同犯罪,应当以本罪进行定罪处罚,而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3、关于应当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三)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四)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五)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六)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七)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这里规定的实质上就是”应当知道“。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是采用推定的方法,即除非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确实不知道系他人的犯罪所得及收益,否则,被告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如果和一般的生活、生产经验相违背而没有正常的理由,那么就可以推定被告人”应当知道“。

全文9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共同犯罪 最新知识
针对如何认定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如何认定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